“进口红酒”未售先罚2万元
2015-9-9 11:29:55点击:
近日,漳浦县某饭店从外地购进了21箱无中文标签、无中文说明书的“进口葡萄酒”,打算置于店内供客人吃饭时饮用,还未卖出一瓶就被漳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并当即扣押。这些葡萄酒的酒标设计、包装设计上看,有可能是法国流传过来的野鸡酒庄生产的葡萄酒,因为在国内现有的品牌标识中,并未发现有同类的标识。
据了解,购买原装进口葡萄酒,首先要看经销商是否有“三证”,即酒瓶上规范的中文标签、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卫生检疫报告和海关进口报关单。记者了解到,该饭店无法提供供货商许可证件、葡萄酒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经执法人员查实,该饭店还未取得违法所得,执法人员依法处以违法经营额2倍共计2万元罚款。
据悉,辨别原装进口红酒的真伪有学问,要注意看红酒的外观包装和容量标识。执法人员介绍,原装进口红酒酒瓶瓶底多呈凹陷锥形,这种设计不仅有利于瓶身平衡,还有“滤渣”功能。此外,原装进口的红酒在酒标上的容量都是标75cl而不是750ml,“cl”为分升,如果标的是“ml”毫升,则为进口罐装酒或假冒的进口红酒。
柏富森包装制品公司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商家的误导宣传,合法的进口葡萄酒必须有中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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